湘乡法院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
2022-08-25 17:47:37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赵昕 | 点击量:12192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赵昕)近日,湘乡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,高效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,为助力企业发展、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。
原告湖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建设公司)与被告湘乡市某置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置业公司)签订了《项目施工承包合同》,双方就工程项目达成了合作,但因被告置业公司未及时支付剩余工程款,原告建设公司遂起诉至人民法院。虽然该案案情简单,但案涉工程款项涉及到四百多名农民工工资给付问题,原告建设公司迫切需要案涉款项解决燃眉之急,给农民工一个满意的答复,但因双方无法精准核对工程量以及工程变更量的问题,原告建设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,请求对案涉工程进行造价鉴定,而鉴定所需时间较长,案件审判进入了“瓶颈”之期。面对原告建设公司以及四百多农民工的急迫,该案的案件审理需要更多的智慧。
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因了解到该案涉及四百多农民工工资、诉争较为复杂,湘乡市人民法院立即分析研判,注重“前瞻性”,迅速列入“四类案件”,并交由分管商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亲自办理。因双方对案涉工程变更量分歧较大,双方互不相让,进一步增加了案件复杂度和审理难度。但湘乡市人民法院既注重“快与慢”的关系,也注重“系统性”,在能够“快”的地方,承办人为能够尽快解决农民工的燃眉之急,多次督促鉴定机构,要求又好、又快地完成此次鉴定任务;在需要“慢”的地方,通过庭审查明双方的争议焦点,深入了解双方的矛盾所在,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调解期间充分运用多样化的审判技巧和精细化的沟通手段,让建设公司与置业公司平和地坐在一起,商量案涉工程的工程量以及应付工程款问题,并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,使该案能够以调解方式圆满地解决。
责编:李林俊
来源:湖南法治报